|
“事后追责”是指事后聚焦执法威慑,集团强化责任追究。 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股份购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理工作规则》,股份购对“掐尖式并购”行为加强监管。 近日,月3元新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布实施,对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进行调整。 徐乐夫介绍,日斥2008年《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颁布施行,日斥1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旧标准已逐渐不适应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新申报标准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并购交易成本,资约也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运行效率。 申报标准提高后,港万股企业投资并购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
